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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990-2000

散装食用植物油质量问题多,我国应尽早取消散装食用油销售

时间:2007年10月10日 08:00

随着我国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用植物油的消费量不断增涨,约占食用油的96%以上。目前食用植物油以散装和小包装为主,散装食用植物油是我国 消费水平较低的农村、城镇市场的主要食用油品种。购买散装油一方面是图便宜,另一方面也是对劣质产品的识别能力不够。工薪家庭,经济并不宽裕,一直都 吃散装食用植物油,其中,以中老年人居多,许多小型餐饮企业也大多使用散装油图便宜。而散装油往往出现质量问题。其一、掺假渠道较多。从生产厂家、批 发商到零售商都有掺假的可能,一些不法商屡有将棕榈油、棉籽油等价低质次的食用植物油掺入价格相对较高的食用植物油,而粗制棉籽油多是未经精炼的,棉 籽中含有大量棉酚、棉绿素等有毒物质,食用粗制棉籽油可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造成人体的胃和肾脏损害,而用香油精制作的香油更是假冒伪劣产品,是 国家绝对不允许的;将外观和食用植物油极为相似、无味、色泽浅的工业用油掺入食用植物油;将从饮食残渣、动物内脏、肉制品废弃物中提取的极易传播传染 疾病的“泔水油”掺入食用植物油,有些散装食用植物油都有一些乳白色的沉淀,有的甚至整个都是乳白色的,这种具有乳白色状沉淀的食用油,绝大多数就含 有棕榈油或是由泔水油加工而成的。夏季是食用植物油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季节,少数不法商贩往往采用掺假使杂、以次充好等手法获取利益,损害广大消费者 利益。其二、散装食用植物油往往出自那些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管理混乱的植物油生产企业,缺乏必要的检测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或有些检测仪器 设备也形同虚设,这些生产企业对散装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控制不严,致使散装油在出厂时质量就较差,散装食用油往往未经过精炼加工及有效处理,其产品往往 水分高、杂质多、浸出油溶剂残留量等质量指标超标,产品质量难有保证。其三、散装食用植物油流转过程缺乏质量保障。从生产商到经销商,各个流转环节目 前还没形成严格的强制性质量索证制度,散装食用植物油一般没有任何包装标志,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即无厂名与厂址,也没有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更无 质量标准,散装油运输过程的容器(油桶、油罐车)长期反复使用,不经消毒清洗,造成油脂污染、掺混、变质等,更经常有报道用废旧化工原料桶来盛装食用 植物油;为方便购买散装食用植物油,一些零售商又往往提供一些废旧塑料、玻璃瓶等容器,这些盛油的矿泉水瓶或者已用油瓶,没有进行消毒处理,还有相当 一部分瓶子是从垃圾堆里拣来用水冲冲就OK了。甚至,为了给众多肉菜市场的散装油摊位迅速补充装油的废弃矿泉水瓶,现在已经有了专门一支收集废弃矿泉水 瓶子的队伍。散装植物油容器不密封,散装油接触空气中的水分和阳光,易造成油脂酸败和氧化,用来装散装油的容器不断有新油加进去,容器中始终有一部分 是陈油,容器本身的密封性又差,这部分陈油会使整桶油加速变质,过氧化物严重超标。油脂中过氧化物增多,或酸价增高,均可导致油脂变质,降低油脂的营 养价值,甚至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低分子醛、酮等,影响人体正常消化吸收功能。油脂中的浸出油溶剂对人体的中枢神经有较强刺激和麻痹作用,其中的 一些成分(如甲苯等)还对白血病有促发作用,因此食用植物油中浸出油溶剂残留量过高对人体是极为有害,其中有些成分还可致癌。其四、散装食用植物油质 量监管难度大。散装食用植物油销售市场给不法生产者、经销者以次充好造成可乘之机。市场销售时常发生掺杂使假,“大、小厂产品混杂销售”、“优劣、真 假产品混合销售”、“过期、不过期产品混杂销售”等各种不规范的销售行为。并且一旦出现了危及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恶性事件,因为没有证据很难处理,造成 质量责任问题无法追诉责任者。 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我国应尽早取消散装食用植物油销售,全面实行食用植物油销售的包装化。散装食用植物油 目前仍有一定的销售市场,主要是人们的消费观念:散装食用植物油便宜。那么散装食用植物油能比包装油便宜多少呢?以目前市场销售价为例,散装的一级大 豆油约9.2元/升,而 5升PVC桶包装的则为10.0元/升左右;一级菜籽油约9.5元/升,而5升PVC桶包装的则为10.8元/升左右,而这些钱都来自于商标、包装瓶、 包装箱等附加产品的价值,若采用塑料袋小包装油,其差价将更小。普通家庭按照一家三口每日耗用二两油估算,一年也多花不了几个钱。市场上也有低价油销 售,往往就是劣质油、掺假油,而按照当前的医疗价格,食用劣质油后如果对身体造成危害,治疗费用不可估量。所以建议有条件的家庭尽量不要食用散装油。 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目前应当说已经具备全面实行包装食用植物油销售的技术条件和经济基础。从技术条件而言,油脂加工生产企业都应具备了桶装、瓶装、 袋装的灌装设备,而淘汰小作坊式的油脂加工生产企业。从经济基础而言,采用多种形式、不同规格的食用植物油包装可以适宜不同的消费层次。采用50升、20 升等大容量的桶装油,可以满足餐饮业、集伙单位的需要;5升、2.5升、1升的瓶装油可适应一般家庭;1升、0.5升的塑料袋装油,其包装费用较低廉,适用于经 济收入相对较低的消费群体。八十年代以前,我国的酱油、酒等也都有散装销售,四害肆虐、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比比皆是,实行包装化销售,质量即有了一定 的保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去年曾经公布的一项检测结果显示,部分流通领域食用油七成半合格,桶装油的质量普遍好于散装油。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植 物油的时候,应注意尽量选择桶装油,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原因在于散装油比较容易被掺假。据了解,北京、上海、天津和南京等城市,为了让广大市民 吃上放心油,已取消散装食用油销售,西安市去年年底也已开始取消散装食用油销售,禁止在西安范围内的商场、连锁店、超市、粮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 各类代销点等批发零售散装食用油。为让市民吃上放心油,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应首先全面取消散装食用植物油销售,并尽早在全国实行全面取消散装食 用植物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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